備註: 1.本推廣課程,依承辦縣市教師為優先錄取對象。 2.請欲參加研習的老師,依各縣市教師研習報名系統進行報名。 3.非承辦研習縣市老師,或未具教師身份者,請以一般身份進入系統完成報名事宜。 4.一般身份名額有限,主辦單位保有審核權利。 5.有關研習時數的核發,得依各承辦單位規定辦理。 6.跨縣市參與研習的老師,有可能因行政作業而無法核予研習時數,敬請見諒。